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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2017-03-27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清明节放假时间为:4月2日(星期日)、4月3日(星期一)、4月4日(星期二、清明节)放假,共三天。4月5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原安排在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程调整到4月1日。

节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


党政办公室

2017年3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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